《揚州市江淮生態大走廊建設2019年度行動計劃》政策解讀
《揚州市江淮生態大走廊建設2019年度行動計劃》
政策解讀
《計劃》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4年,市委市政府首倡“江淮生態大走廊建設”,編制《江淮生態大走廊(揚州)規劃》,印發《揚州市江淮生態大走廊建設行動方案》。為進一步推進揚州江淮生態大走廊建設,推動落實《規劃》和《建設方案》、細化年度目標和重點工程項目,制定本《計劃》。
二、《計劃》出臺的意義有哪些?
答:《計劃》中排定了2019年度江淮生態大走廊建設的主要目標和重點工程,提出了進一步加強保障的措施,將持續推進江淮生態大走廊揚州段建設,進一步加強揚州生態環境保護和綠色發展水平,彰顯江淮生態大走廊建設生態效應,以高標準建設、高水平保護推動全市高質量發展。
三、《計劃》適用范圍是什么?
答:適用于揚州江淮生態大走廊規劃范圍,具體包括:北至揚州市界;西至蘇皖省界、高郵湖、邵伯湖重要濕地西邊界、京杭大運河西岸1km;東邊界為京杭大運河、高水河、芒稻河、夾江東岸1km以及新通揚運河、三陽河及潼河兩岸1km;南至長江。
四、《計劃》明確了哪些主要任務?
答:《計劃》明確了8個方面的工作任務:1、繼續推進產業轉型升級。2、全面推動清水活水工程。3、持續加強良好湖泊保護。4、深化生態中心和公園體系建設。5、加快推進生態廊道和生態屏障建設。6、繼續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治理工程。7、扎實推進城鄉環境基礎設施建設。8、提升大走廊環境綜合監管能力。
五、《計劃》主要涉及哪些地區和市級部門?
答:《計劃》主要涉及寶應縣、高郵市、江都區、邗江區、廣陵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生態科技新城管委會等6個沿江地區和市發改委、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交通局、城管局、省高寶邵湖漁管辦,市城建控股公司等部門。
六、《計劃》是如何明確責任分工的?
答:市委市政府統一協調各地、各相關部門力量,專門成立揚州市江淮生態大走廊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江淮生態大走廊建設的統籌推進。規劃范圍內各地政府(功能區管委會)為屬地主體責任單位,全面負責本行政區域江淮生態大走廊規劃建設工作。
七、《計劃》實施后主要受益對象是誰?
答:《計劃》實施能夠有效推進我市江淮生態大走廊建設,有利于進一步提升全市生態環境質量和生態文明建設水平,全市人民群眾都將受益。同時,區域內良好的生態環境將促使國家南水北調東線水質穩定達標得到進一步保障,并主動服務于長江大保護和大運河文化帶等國家戰略。
八、如果群眾受益受影響,應該找誰來受理解決?
答:(一)可向大走廊規劃范圍內的當地政府(功能區管委會)或有關牽頭部門舉報,各職能部門依據《計劃》明確的職責處理解決,或可直接撥打“12345”政府熱線反映。
(二)《計劃》明確各相關部門的分類督導責任: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負責督促指導產業轉型升級工作;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督促指導清水活水工作;市水利局、生態環境局、農業農村局及省高寶邵伯湖漁管辦負責督促指導良好湖泊保護工作;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自然資源局負責督促指導公園體系建設工作;市自然資源局負責督促指導生態廊道和生態屏障建設工作;市水利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農業農村局、生態環境局負責督促指導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督促指導城鄉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工作;市生態環境局、自然資源局負責督促指導提升大走廊環境綜合監管能力工作。